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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3    来源: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各相关部门:

  《新站高新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政策》已经区管委会2020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3月23日

  新站高新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政策

  为支持新站高新区内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优,加快开发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

  1.政策奖补资金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扶持产业发展资金统筹使用。

  2.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工商、税务、统计关系等均需在新站高新区内,并在新站高新区持续经营,具有有效期内失信行为信息的企业除外。

  二、支持企业上市

  (一)鼓励企业股改

  3.对在《合肥市直接融资后备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备案,经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拟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在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给予公司核心管理团队 50万元一次性股改奖励。

  (二)支持企业挂牌上市

  4.获得安徽省证监局辅导验收报告的拟上市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拟上市企业首发申请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挂牌)申请受理函的拟上市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企业成功上市,给予500万元奖励。

  5.对利用红筹和VIE等架构在境外交易所首发上市融资的企业,在其获得省、市奖补资金后,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6.对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

  7.对在新站高新区备案并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培育层或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在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8.区内企业并购重组异地上市公司(安徽省外),并将上市公司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全部迁至新站高新区的,给予800万元奖励;新落户新站高新区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安徽省外),给予50万元奖励。

  9.新三板、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转板上市的,按照企业上市奖励政策补足奖励差额;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转新三板挂牌的,按企业新三板挂牌奖励政策补足奖励差额。

  三、附则

  10.享受政策后5年内迁出新站高新区的上市、挂牌企业,需在工商、税务关系转出前,将奖补资金全额退还区财政局。

  11. 本政策奖补资金额度包含国家、省、市有关奖补政策需区级配套部分。

  12.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3.本政策由区经贸发展局、财政局、科技局负责解释。

  14.本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上一条: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条: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瑶海区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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