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10月10日,合肥市经信局发布《合肥市2019年度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奖补资金申报办法(征求意见稿)》。记者从该征求稿中获悉,此办法将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其中,对节能环保产业化、重点工业节能节水技改、工业清洁生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信息化服务平台等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工业清洁末端治理不予支持
推动绿色生态发展,办法将对节能环保产业化、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工业清洁生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信息化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进行支持。
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中,可支持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这些项目需同时符合国家、省《“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中,支持重点企业应用高效节能技术工艺,推广高效节能锅炉、电机系统等通用设备,支持工业企业改造重点设备(工序),实施余热余压回收、能源梯次利用等节能改造项目。
工业节水技术改造中,支持采用高效节水技术和装备,实施水效提升改造,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节水型企业的改造项目。工业清洁生产项目中,支持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挥发性有机物削减及其他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项目,但末端治理项目不予支持。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中,支持磷石膏、尾矿、污泥等综合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秸秆工业原料化、高端智能再制造、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及其他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节能信息化项目重点支持区域性节能服务平台、企业能源管控中心、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等项目建设。
失信企业不享受任何奖补支持
最高奖补可达300万,奖补高也意味着对入围项目有更高的要求。要求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项目投资额以及绿色发展效益。
申报条件要求,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工业节能技改、工业节水技改、清洁生产改造、节能信息化等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承担项目的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绿色发展效益方面,申报企业需具备行业发展前景好、技术装备水平先进、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等特点。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为例,申报要求项目废弃物利用量需达到一定规模——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尾矿综合利用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年利用量不低于10万吨,污泥综合利用年利用量不少于1万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不少于5000吨,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年综合利用量不少3万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总量不少于1万吨。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强调,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不享受支持。